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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全面推行镇级总工会兼职副主席聘任工作

时间:2021/8/6 14:19:32   浏览量:

          8月初,市总工会对今年7月经过选举产生的新的镇(街道)级总工会兼职副主席进行批复。至此,全市18个镇(园区、街道)总工会兼职副主席聘任工作全部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镇(园区、街道)工会改革建设,强化镇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市总工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前两年5个镇(园区)总工会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全面推行兼职副主席聘任工作。

     市总工会规定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任职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基层工会业务,有较强的履职能力;与企业职工联系密切,善于与职工沟通;现为基层企业党员工会干部。在聘任程序上,镇级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人选由镇(园区、街道)总工会根据选配条件标准进行提名,经镇(园区、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市总工会全面考察审核。兼职副主席的产生,均依法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召开镇(园区、街道)总工会全委(扩大)会议进行增补选举。选举结果报市总工会审批。兼职副主席实行两年一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再重新聘任。

     市总工会充分发挥镇级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在开展职工思想宣讲、企业文化建设,职工技能竞赛、党建带工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在聘任期间打造一批优质工会项目,进一步拓展工会工作思路、内涵,深化创新意识,突出品牌建设,推动工运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如定期走访制度、联系企业制度、联建联动活动制度等,督促兼职副主席及时了解企业和职工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各级工会积极为兼职副主席创造条件,使其能参与到技术培训、大型活动、职工维权、民主管理、座谈交流等活动中,了解工作全局、时事政策,不断深化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并加强对兼职副主席的培训和工作业务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好的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全面提升兼职副主席的社会影响力。  (王永君  曹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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