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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宜兴市“书香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16 15:37:54   浏览量:

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宜兴市争创江苏省书香城市的要求,以帮助广大职工养成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宜兴市“书香企业”评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走进企业,开展重点群体阅读关爱活动、阅读立法宣传活动,推动阅读服务与基层群众需求有效对接,着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省书香城市这一总体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书香企业”创建评选活动,逐步构筑起能满足广大职工学习需求的教育设施和学习平台,力争在全市企业范围内形成职工勤于读书、乐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学习氛围,让阅读日益成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以“营造先进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文化品位,培育支撑企业的文化品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力量”为中心,以深入扎实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为引导,围绕政治理论、科学文化、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四个方面,精心组织广大企业职工学理论、学知识,学业务、增能力,传文明,尚读书。鼓励广大职工争做技术型、知识型的人才,努力建成“全员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

二、评选标准

1、参评企业单位要有一定规模,具备员工读书学习的相关硬件、软件和环境。有职工图书馆(阅览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藏书3000册以上、有可供职工上网读书的电脑或阅读器,有企业网站、企业定期购书有较大的投入。有职工读书成才的激励机制,有企业文化建设体系(制度)等,每年开展生动活泼的读书活动。

2、参评企业单位多年来积极重视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有持续性地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读书活动或培训学习活动,制定本单位开展读书活动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细则,制定了组织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紧扣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核心内容。活动、工作有检查、有落实、有具体办事人员、分工明确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参评企业单位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单位销售收入最近三年连续呈增长趋势。有通过组织职工读书学习而促进业务发展的相关性显著的软效果,同时为企业单位员工读书学习等活动提供物质支持。

三、申报步骤

1、凡自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已经获得无锡市级以上职工书屋建设示范单位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原则上各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推荐申报1家书香企业侯选单位。

2、各镇、园区、街道在所辖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并做好推荐审核工作。已经获得首届宜兴市十大书香企业和江苏省、无锡市书香企业的单位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3、申报书香企业的单位要提供《宜兴市书香企业申报表》、500字简要事迹和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稿和书面稿各三份,请于20191110日前报至市总工会组宣网络部。市总工会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选活动进行阳光操作,通过自荐、推荐、候选和组委会考察、评审等形式产生,最后由市总工会审批表扬,并报全市全民阅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宜兴市书香企业申报表

 

                               宜兴市总工会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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