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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助推高质量发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6/20 10:15:37   浏览量:

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系统、联合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提高职工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和职代会提案的提办质量水平,切实增强职工代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代会提案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建言献策作用。根据《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总工会关于探索施行企业职代会“五项制度”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组织开展“助推高质量发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提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活动,旨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能力,更好发扬主人翁意识,关心本单位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及职工代表提案的作用,提升职工代表大会质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不断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大力弘扬职工代表胸怀全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职工代表为推动企业和谐发展建言献策,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宜兴奉献智慧和力量。

二、提案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1、2018年度提交本单位职代会立案并实施的提案,主要是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以及企业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进步、收入分配、生活福利等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重点问题所开展的提案。

2、围绕政府部门单位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提案。

3、围绕我市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产业强市”发展战略,积极为我市一、二、三产业经济运行提质增效,促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文化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所形成的提案。

(二)提案必备条件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并正常召开会议,开展活动。

2、签订集体合同,坚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其中事业单位建立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制度;国有、集体和国有控股企业至少就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开展集体协商;民营企业(含非企业单位)、外资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3、常态化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

三、提案征集推荐方式和原则

各级工会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和评估,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择优推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

各镇、园区、街道总工会分别按照征集范围对本单位、政府部门单位、全市发展三个类别进行推进,每个类别各推荐不少于3个职工代表提案。系统、联合工会至少推荐1个职工代表提案。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助推高质量发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认真按照征集范围、条件、程序以及有关原则和要求,切实把本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推荐出来。

2、各级工会要加强对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代表不断提高履行提案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参与到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中来,为助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市总工会依据各级工会推荐的职工代表提案,进行分类、汇总和整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审核,评选出一批优秀提案,予以通报表扬。同时,针对机关部门和全市经济发展的优秀提案将上报政协工会届别提案组

各级工会推荐职工代表提案,应填报推荐表(见附件)。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诸葛泽颖,联系电话:87986184。

  

附件:宜兴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推荐表

 

 

 

宜兴市总工会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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